龙门讨债公司成功执结一起融资租赁纠纷执行案。执行干警跨省奔赴陕西汉中,联动当地多部门克服多重执行阻碍,仅用两日便顺利处置涉案财产,执行标的全部履行完毕,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2023年9月,某融资租赁公司与谢某签订合同,向谢某租赁一辆叉车,租金为59000元。谢某自2024年4月起开始拖欠租金,该融资租赁公司遂诉至合肥高新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谢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此,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执行标的额为33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名下一台涉案叉车存放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某机械厂厂房内,请求法院依法对该叉车予以查封、扣押并拍卖。
为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合肥高新区法院执行干警于4月7日下午3时30分抵达汉中市开展执行工作。经现场核查,涉案厂房内确有该台叉车,但因该厂房所属公司经营项目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已被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封近两年,厂房大门锁闭,执行干警无法进入现场实施扣押。执行干警随即前往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调,请求协助配合执行。经进一步了解,该公司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被执行人还拖欠厂房经营者款项,厂房经营者亦拖欠房东大额房租,多方债务交织,矛盾较为复杂。
4月8日上午9时,执行干警前往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办理异地执行协助报备手续,并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开展全面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涉案叉车为唯一可执行财产。
随后,执行干警联合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前往叉车存放地点,向厂房经营者释法明理、耐心沟通。最终,经营者同意打开厂房大门,被执行人也全权授权该厂房经营者处理涉案叉车的查封、处置等事宜。经协商,经营者与第三方达成一致,以38000元的价格转让该台叉车。申请执行人对该处置方式表示同意,并自愿放弃部分利息,明确以29000元(含执行费等全部费用)作为本案一次性了结价款,第三方按约定代为支付了全部案款。
就在涉案叉车拟交付第三人时,厂房房东赶赴现场,以厂房经营者未结清房租为由阻止物品搬离。执行干警当即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可通过另行起诉等合法途径主张债权。经耐心劝导,房东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理解,不再阻拦。当日晚6时,涉案叉车顺利交付第三人,本案执行标的全部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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